河北石家庄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证书(备案证)
你单位申请登记的产品,经评审符合《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164号)规定的条件,予以登记。
颁发日期2011年,有效期至2012年5月23日。